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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知名品牌、保护发明创造人的主体地位。2014年至2016年,武汉中院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纠纷案件12266件,审结11782件,收、结案数均位居全国副省级城市中级法院首位。在被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为“全国专利保护重点联系基地”和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全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调研基地”之后,去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又决定在武汉等四城市设立跨行政区域管辖知识产权案件的审判庭。武汉将成为华中地区知识产权保护的新地标。
三年来,武汉中院共审结销售假冒侵权商品案件近千件,保护了黄鹤楼、周黑鸭等武汉知名品牌,为企业挽回巨额损失。
保护品牌创立和发展
“周黑鸭”早在创立初期,就遭到不少假冒侵权。武汉中院从受理周黑鸭公司提起的第一起侵权诉讼开始,处理涉“周黑鸭”品牌的侵权和不正当竞争案件20多件,捍卫了品牌正当权益。2016年11月,“周黑鸭”在香港挂牌上市。
为发明者索回近两百万元
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2014年,武汉中院知产庭审理了彭某、田某诉湖北某大学职务科技成果完成人奖励、报酬纠纷一案,彭某、田某是学校的教师,一起完成了铁钛复合系列云母珠光颜料等数项科技成果,校方以该技术成果出资入股,后转让并获利500多万元。两位教师按照合同约定,请求学校按70%的比例分红,被校方拒绝。两名教师一纸诉状将学校告至武汉中院。经法院审查,认定彭某、田某作为技术成果完成人,请求学校按照有关科技成果转让收益分配规定、兑现成果奖励报酬合理合法,判决被告向两人各支付96.6万元。案件的判决保障了科技工作者的智力成果。
2016年底,武汉中院出台了《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为鼓励创新 宽容失败 促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明确提出对于创新程度高、对技术革新具有突破和带动作用的首创发明,给予相对较高的保护强度和较宽的保护范围。
专家出庭破解技术短板
证据保全解决取证难
在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中,有些技术知识是法官的短板。武汉中院构建多元化的技术事实查明机制,在部分专利侵权和计算机软件疑难案件中,推行专家型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强化专家证人出庭、召开专家咨询会等举措,有效解决了案件中涉及的瞬变电磁仪技术、格雷母线大型物流定位技术等权属侵权难题,为公正司法扫清了技术壁垒。
为解决侵权行为取证难,武汉中院对权利人提出的证据保全申请予以积极审查,并投入人力物力予以保障。三年来,处理诉前证据保全案件34件,涉及微软公司、磊诺软件、坦萨材料、中桥科技等权利人,充分保障权利人诉讼权利。
从2008年开始,武汉中院作为全国试点法院之一,在全市推行由知识产权审判庭统一审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的“三审合一”改革试点工作,形成了别具特色的“武汉模式”。